科信荣誉 | 科信任联合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4月15日,浙江高院发布2025年度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典型案例、2025年度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典型案例。其中,科信任联合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浙江德源养老产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关键词】实质合并破产;刑民交叉;涉众债权处置;多元招引收购;网格化沟通
【受理法院】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郑勇军(主审法官)、范茜、徐利文
【管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案情】
浙江德源养老产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源公司”)因投资开发某健康小镇陷入巨额债务,其实际控制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涉及债权总额约15.89亿元,债权人数量庞大,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其中包括经刑事程序确认的3627户集资参与人。2023年12月4日,常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山法院)通过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2024年1月15日,常山法院裁定受理德源公司及四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申请。
【审理情况】
本案系涉众型刑民交叉破产案件的典型范例,面临债权人众多、程序冲突大、资产处置难等诸多复杂问题,通过一系列创新机制,成功化解风险,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效统一。
(一)给予集资参与人普通债权人地位,充分保障其程序权利
刑事判决认定德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涂某某构成非吸犯罪并将非吸所得资金用于德源公司等。从刑事层面,退赔主体应为涂某某。德源公司等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应为返还违法所得,并不牵涉刑事案件本身。但因形成本案债务人财产的资金既包括涂某某非吸所得,也包括部分自有财产的投入,赃款与合法财产已固化为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赃款难以从整体资产中进行区分。在此情况下,若不给予集资参与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破产程序将完全由德源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主导决定,特别是与债务人财产处置相关的《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集资参与人作为最主要的切身利益相关方,无权知情、无权表决,其权利被其他债权人支配、掌控,显然对集资参与人不公平。为此,本案考虑实际情况,充分保障集资参与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权利,给予集资参与人普通债权人地位,让其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有效化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创新运用“网格化”精准沟通,破解涉众债权表决困境
本案数千名集资参与人和其他债权人分布广泛且情绪对立,集资参与人群体难以推选出代表参与沟通与表决,其他债权人内部对于财产变价与分配也存在不同意见,常规表决机制面临失效风险。为充分保障每一位集资参与人和其他债权人行使权利,本案采用“网格化”方式,充分听取约4000名集资参与人和其他债权人的意见。投票过程中,制定“市、县、乡、网格”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组建“党委支持、法院引领、管理人参与、网格配合”的沟通队伍,向集资参与人和债权人释明拟表决方案的内容和法律后果。法院指导管理人为全体网格员提供专业培训和法律支持,随后管理人协同网格员开展“面对面”、“一对一”上门沟通,将复杂的法律方案转化为通俗语言,精细测算并讲解清偿利益,有效疏导对立情绪,成功引导债权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做出理性选择,财产分配方案高票顺利通过。
(三)确立“刑民并行”协同方案,破解程序冲突与效率难题
针对刑事案件与破产程序深度交织的困境,法院确立“破产清偿与刑事退赔并行推进”原则。前期,考虑到破产程序债权申报期限内刑事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法院、公安、检察院、破产管理人通过定期协调会等方式建立有效数据共享机制,采用“反向申报”的方式,以刑事司法审计结论确定涉刑债权数额,定期导入刑事债权数据,并给予集资参与人核对通道,有效提升债权申报效率,同时充分保障集资参与人的权利。后期,在刑事判决生效后,面对刑事判决的赃款与非法财产混同无法区分的现实难题,为避免程序冲突与迟滞,明确将刑事判决确认的12.4亿元涉众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按普通债权纳入分配,由刑事执行机关统一提取、依法退赔,兼顾刑事程序的权威性和破产程序的高效性,为债权人提供了清晰、稳定的受偿预期。
(四)依托府院联动多元招引收购,实现核心资产价值最大化
本案核心资产某健康小镇资产规模大、基础设施完善,但缺乏招商引资的产业,首次公开拍卖流拍后,面临大幅贬值的风险。法院推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通过政府金融中心、法院、管理人三个维度进行多元化招商引资,结合破产财产特点,一体谋划招引资产接盘企业和地区产业迭代升级。最终,以6.23亿元的公允价格市场化出清破产资产,政府进行配套投资,支持发展“短剧影视”产业。此举有效盘活了巨额闲置资产,将普通债权清偿率提升至25%,通过普通债权清偿和刑财执行程序,刑事受害人退赔率更是达到28%以上,实现了债权人和刑事受害人的利益最大化,有力推动了地区产业结构迭代优化。
【典型意义】
本案是综合运用实质合并破产、刑民协同、府院联动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众型金融风险、盘活区域重大资产的典型案例。法院探索适用“刑民并行”处置方案,有效破解涉刑企业破产程序冲突难题,稳定了债权人预期,保障矛盾纠纷平稳化解。依托党委政府,引入“网格化”精准沟通模式,发挥“党委+法院+管理人+网格”四方力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与表决权,将维稳压力转化为程序共识,提高破产处置效率。落实府院联动机制,通过政府金融中心、法院、管理人三个维度进行多元化招商引资,结合破产财产特点,招引优质企业接盘,推动政府配套投资,实现了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该案的成功处理,实现了“程序高效推进、风险平稳化解、资产盘活再生”的综合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区域经济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