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所担任管理人案件入选2023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科信所担任管理人案件入选2023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是义乌知名的企业集团,旗下拥有上市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鼎股份)、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义乌市环鼎织带有限公司、义乌环球制带有限公司、金华金鼎织带有限公司(分别简称为三鼎织造、环鼎织带、环球制带、金鼎织带,以下合称为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等企业。华鼎股份以民用锦纶长丝的研发、织造和销售为主营业务;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则具备生产涤纶带、罗纹带等织带的制造与销售完整产业链。近年来,由于短贷长投、供需错配、投资失利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债务负担沉重,甚至发生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导致华鼎股份股票交易被证券监管部门实施ST风险特别警示。若无法尽快扭转不利局面,上千名职工及债权人的利益将遭受严重损失,并对区域经济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1月26日,义乌法院对三鼎控股以及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分别予以预重整登记。在预重整阶段完成了债权债务梳理、资产核查、重整投资人的预招募等工作。2021年4月26日、5月19日,义乌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三鼎控股、三鼎织造、环鼎织带、环球制带、金鼎织带破产重整案。2021年7月2日,裁定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2022年4月27日,义乌法院裁定批准三鼎控股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3年4月17日,义乌法院裁定批准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结重整程序。

【审理情况】

义乌法院在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通过有序衔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围绕“上市公司+母公司双重组”目标制定重整方案,不仅妥善处理了90余亿元负债,解决了上市公司违规占款近6亿元,消除了上市公司潜在退市风险,较好保障了1000余名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通过“财务投资人赋能+经营者继续经营+债权人共享经营收益”的模式,帮助企业走出转型发展道路,2023年实现产值2.69亿元。

一是精准甄别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范围。充分考虑关联企业间核心财产的区分和重整价值的独立,不盲目追求合并效果和程序简化,精准甄别实质合并企业对象与范围,最终确定三鼎控股单独重整与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的总体框架,兼顾关联企业破产程序协同推进,同时有效保护企业间各自重整价值的最大化。

二是努力探索中小传统制造型企业重整新模式。设计“财务投资人赋能+经营者继续经营+债权人共享经营收益”的重整方案,在肯定和鼓励经营团队持续企业运营为债权人创造价值的同时,引入财务投资人注入现金流并提供一定的运营和偿债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提质增效,扩大产能,将企业重整后未来一定期限的经营收益作为主要偿债资金来源。

三是运筹设计上市公司控制权移转的新路径。本案跳出一揽子出售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给投资者的固有思路,全局性研判上市公司股权重组的多重可能,借力其他股东盘活股权的需求,推动庭内重整和庭外股权重组相结合模式的全面实施,活用三鼎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资源,分类处置,双轨并行,保证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平稳更替。

四是优化重整方案实现多方共赢。对于三鼎控股,针对其所持上市公司控股权存在重大瑕疵且无力化解的现实,引进投资人注资上市公司消除股权瑕疵。通过设计“现金+股票”的综合清偿方案,在提升股票质押权人权益的同时,促成其让渡部分质押股权供普通债权人清偿,较好实现了利益平衡。对于三鼎织造等四家公司,设计留债清偿、小额分段清偿、一次性清偿、分期清偿、债转股清偿等供其选择,满足不同类型的偿债诉求,提高整体偿债率。

【典型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要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义乌作为“世界小商品之都”,孕育着210万家中小微企业。本案中,义乌法院在识别企业重整价值、审查企业经营方案、招募投资人的过程中,将中小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审查标准。通过破产重整,不仅实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的目标,还契合国务院、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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